中国明确及扩大境外投资人间接股权转让报告义务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国税局”)于2011年3月28日出台了《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已于2011年4月1日正式实施,并适用于《公告》实施前但未税务处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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