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关于鼓励技术出口的若干意见》

2009年12月7日,中国商务部与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技术出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政策扶持、加强国际合作、完善管理和服务等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以支持企业积极出口成熟的产业化技术。

政策扶持

根据《意见》第三条至第六条的规定,我国在落实好现行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提供金融保险支持,推动科研机构承接境外研发业务,鼓励科技型企业“走出去”。

  • •落实好现行支持技术出口的财税政策,充分运用相关外经贸支持 政策,支持技术出口。
     
  • 研究制订符合技术出口企业特点和实际需要的信贷产品和保险 险种,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能力。
     
  • 进一步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及委托其在华研发机构研 发技术;鼓励大学和科研机构通过承接境外研发业务,培养科技 人才,提高研发能力,开拓国际市场。
     
  • 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对外投资、承包工程、技术与知识产 权入股等方式开展对外合作业务,带动我国技术及服务出口。

加强国际合作

根据《意见》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我国在进一步推动国际技术合作的同时,利用各种促进平台,组织举办技术出口推介和洽谈会,宣传我国优势技术。

  • 发挥全球和区域经济合作的作用,将对外投资、境外承包工程等 工作结合起来,在推进与发达国家合作的同时,加强与发展中国 家合作,进一步推动国际技术合作。
     
  • 加大对我国成熟产业化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的宣传力 度;依托国内外著名展会平台对我国优势技术进行宣传,推动技 术出口发展。

完善管理和服务

根据《意见》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国推动技术出口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

  • 建立技术出口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收集、政策咨询、发布技术资 源和技术供给,帮助企业获取国际技术市场信息。
     
  • 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建立技术出口企业知识产权辅导 服务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库和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支持技术 出口企业境外知识产权维权,增强技术出口企业解决海外知识产 权争端的能力。

相信《意见》的出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持对外贸易的稳定增长,并在优化出口结构的同时,推动技术出口的快速增长,以提高技术出口在技术贸易中的比例。同时,《意见》也为推动成熟的产业化技术出口提供了政策保障。我国也力求通过完善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推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建设技术出口服务体系和交易平台,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作者:

Melody Weng
翁粤
mweng@sheppardmull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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