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关于鼓励技术出口的若干意见》
2009年12月7日,中国商务部与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技术出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政策扶持、加强国际合作、完善管理和服务等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以支持企业积极出口成熟的产业化技术。
政策扶持
根据《意见》第三条至第六条的规定,我国在落实好现行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提供金融保险支持,推动科研机构承接境外研发业务,鼓励科技型企业“走出去”。
- •落实好现行支持技术出口的财税政策,充分运用相关外经贸支持 政策,支持技术出口。
- 研究制订符合技术出口企业特点和实际需要的信贷产品和保险 险种,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能力。
- 进一步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及委托其在华研发机构研 发技术;鼓励大学和科研机构通过承接境外研发业务,培养科技 人才,提高研发能力,开拓国际市场。
- 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对外投资、承包工程、技术与知识产 权入股等方式开展对外合作业务,带动我国技术及服务出口。
加强国际合作
根据《意见》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我国在进一步推动国际技术合作的同时,利用各种促进平台,组织举办技术出口推介和洽谈会,宣传我国优势技术。
- 发挥全球和区域经济合作的作用,将对外投资、境外承包工程等 工作结合起来,在推进与发达国家合作的同时,加强与发展中国 家合作,进一步推动国际技术合作。
- 加大对我国成熟产业化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的宣传力 度;依托国内外著名展会平台对我国优势技术进行宣传,推动技 术出口发展。
完善管理和服务
根据《意见》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国推动技术出口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
- 建立技术出口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收集、政策咨询、发布技术资 源和技术供给,帮助企业获取国际技术市场信息。
- 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建立技术出口企业知识产权辅导 服务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库和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支持技术 出口企业境外知识产权维权,增强技术出口企业解决海外知识产 权争端的能力。
相信《意见》的出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持对外贸易的稳定增长,并在优化出口结构的同时,推动技术出口的快速增长,以提高技术出口在技术贸易中的比例。同时,《意见》也为推动成熟的产业化技术出口提供了政策保障。我国也力求通过完善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推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建设技术出口服务体系和交易平台,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作者:
Melody Weng
翁粤
mweng@sheppardmullin.com
在您通过本博客与我们沟通的过程中,您不应该提及包含了您可能遇到或者已经遭遇的任何法律问题的保密信息。如果您确实需要向我们提及上述信息,请先征得我们任何一位律师的同意。
如果您在提及上述信息时没有获得事先同意,则表示您已经完全理解并且认为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没有责任替您所提供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