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外商在京设立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自上海于2009年批准外商在沪设立股权投资基金(PE)之后,北京也于近日成为了给予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合法地位的另一个先锋。2009年1月20日,北京市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在京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允许外商在京投资设立PE的政策。《办法》已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试行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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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台《关于鼓励技术出口的若干意见》

2009年12月7日,中国商务部与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技术出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政策扶持、加强国际合作、完善管理和服务等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以支持企业积极出口成熟的产业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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