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组的税收问题(I)
中国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有望出台新税收指引,最终确定公司重组交易的税收待遇。
2008年以前,在中国外国企业所得税体制下,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公司重组交易的税收政策,包括《国税发[1997]71号》 (“《71号文》”)以及《国税函[1997]207号》(“《207号通知》”)。《71号文》对公司重组交易作了具体指引,其中涉及并购、分立、资产及股权重组。《207号通知》进一步明确,外国企业可以将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利益平价转让给有100%股权关系的公司。许多外国企业认为,《71号文》及《207号通知》的规定是外国企业所得税体制下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