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循环经济促进法 》

2009 年 1 月 1 日,中国开始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制定该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以及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该法中明确规定的各种循环经济促进措施包括:减量化、再利用以及循环使用。鉴于中国在其工业化进程中对能源的大量消耗,该法在上述措施之间又将重点放在了“减量化”之上。所谓“减量化”,指的是降低能源消耗和节约淡水资源。例如,“产品及包装物设计,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要求,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 与此同时,该法还规定了“防止过度包装”的问题。此外,“减量化”措施还适用于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等行业。

除了“减量化”,该法对“再利用”和“循环使用”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对象包括工业用水、建筑废材、农业废料、废水和余热等。此外,这部法律还鼓励机械部件的拆解 和废旧轮胎的再利用。

在上述内容之外,《循环经济促进法》还要求中央和地方制定各种激励措施,包括财政基金和税收优惠以及信贷支持,以便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企业和个人在循环经济方面做出贡献的,都能惠泽于以上这些措施。

总的来说,该法对于中国在建设节能环保型社会的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Xu 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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