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循环经济促进法 》
2009 年 1 月 1 日,中国开始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制定该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以及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该法中明确规定的各种循环经济促进措施包括:减量化、再利用以及循环使用。鉴于中国在其工业化进程中对能源的大量消耗,该法在上述措施之间又将重点放在了“减量化”之上。所谓“减量化”,指的是降低能源消耗和节约淡水资源。例如,“产品及包装物设计,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要求,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 与此同时,该法还规定了“防止过度包装”的问题。此外,“减量化”措施还适用于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等行业。
除了“减量化”,该法对“再利用”和“循环使用”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对象包括工业用水、建筑废材、农业废料、废水和余热等。此外,这部法律还鼓励机械部件的拆解 和废旧轮胎的再利用。
在上述内容之外,《循环经济促进法》还要求中央和地方制定各种激励措施,包括财政基金和税收优惠以及信贷支持,以便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企业和个人在循环经济方面做出贡献的,都能惠泽于以上这些措施。
总的来说,该法对于中国在建设节能环保型社会的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Xu jun
在您通过本博客与我们沟通的过程中,您不应该提及包含了您可能遇到或者已经遭遇的任何法律问题的保密信息。如果您确实需要向我们提及上述信息,请先征得我们任何一位律师的同意。
如果您在提及上述信息时没有获得事先同意,则表示您已经完全理解并且认为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没有责任替您所提供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