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100件
2008 年 11 月 17 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 100 件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见证了近 30 年来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一百个判例中包括 50 个最高人民法院判例(45 个民事判决和 5 个行政判决),以及 50 个地方法院判例(30 个民事判决,10 个行政判决和 10 个刑事判决)。
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出持续稳定增长的特点。2001 年至 2007 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 77463 件和 74200 件。今年 1 月至 9 月,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 18545 件,同比去年同期增长 38.96%。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领域范围不断拓宽。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90 年代中期以前以技术合同案件为主,90 年代中期以后至 2002 年期间专利案件最多,年以来著作权案件上升到第一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还进一步扩展到了网络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网络域名、反垄断、特许经营、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等全新领域,尤其是涉及网络著作权的案件近年来迅猛增加。”孔祥俊说。
据了解,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100 个典型案例中有的案子当时具有标志性意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影响了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对知识产权法律规则的认识和理解。
尽管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此番公布 100 个典型判例却无疑向我们发出了这样一个信号:在未来的审判实践中,这些案例将是法官审判的参照。
100 个典型案例链接:http://www.legalinfo.gov.cn/misc/2008-11/18/content_983497.htm
俞卓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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